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1452号
中山市八圆八饭店南朗分店: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中森食品有限公司与中山市八圆八饭店、周燕初、陈伟耀、金昌学、郭志华及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1年04月08日16时0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