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辖终15号
余彦汪: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巨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山市板芙镇浩涂印花厂、余彦汪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辖终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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