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民申20号
中山市小榄镇日洋纺织制衣厂:
本院受理杨超、长沙超泽百货贸易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民申2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驳回杨超、长沙超泽百货贸易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