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行初108-113号 陈晓丽、陈秋娟、钟南朝、钟秀梅、邓燕才、杨翠、谢永燕、蔡艳云、王萧泓、刘贻月、何国英、黄张李、姚美心:
本院受理原告戴文慧等24人诉中山市人民政府、中山市自然资源局、中山市雅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政府行政决定纠纷、行政复议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行初108-113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限于60天内到本院行政审判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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