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1553-1587号 卢嘉伟、中山市晟乾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市暨满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中山市众晟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翁丽婷、林浩森、珠海聚鑫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珠海市群力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窦一、黄建添、周显科、杨瑞、刘莉、傅招祥、李月拉、黄梓航、彭兴林、徐小前、钱春花、孙笑、罗小林、黄杰、董芬、陈杰、邝惠卿、何健玲、何健华、钟学老、薛琦、陈海玲、梁伟国、侯花莲、蔡伙娇、缪玺、梁琨、廖小国、陈丽婵、廖位伦、刘轩明、尹冬玲与被上诉人卢嘉伟、中山市晟乾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张傲博、何添浩、中山市暨满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中山市众晟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翁丽婷、林洁英、林浩森、珠海聚鑫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珠海市群力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及原审第三人中山市荣光置业有限公司之间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共三十五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及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及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1553-158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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