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558号 韩莹莹: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君裕电源有限公司与上诉人广州华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王莉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558号民事判决书。裁定要点:一、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19)粤2072民初14419号民事判决;二、广州华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向中山市君裕电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489296元,并赔偿逾期付款损失(以4489296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22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为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计算);三、王莉、韩莹莹对上述涉案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中山市君裕电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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