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2129号
中山市板芙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板芙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你单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21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