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2661号
中山市恒拓照明有限公司、张红红:
本院受理上诉人施琪、马季与被上诉人中山市恒拓照明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张红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及你单位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及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26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9500元,由施琪负担4750元,马季负担475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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