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3797号
邓春丽、张达洪:
本院受理上诉人曾宇与刘结南及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涉港澳台或涉外一方为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1年09月27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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