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5118号
中山市融泰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潘长兴、陈艺燕:
本院受理上诉人罗雁航与你们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1年09月16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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