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初218号
刘伟祝、黄宇斌:
本院受理原告神勇诉被告胡景威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限于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第四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12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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