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3582号 梁浪: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增城支公司与杨启康、梁浪、梁松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35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3582号 梁松胜: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增城支公司与杨启康、梁浪、梁松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35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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