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行初114号 陈晓丽、陈秋娟、钟南朝、钟秀梅、邓燕才、杨翠、谢永燕、蔡艳云、王萧泓、刘贻月、何国英、黄张李、姚美心、李启国、郑继时、李梅劲、黄振兰、方健、张淑兰:
本院受理原告戴文慧等24人诉中山市人民政府、中山市自然资源局、中山市雅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及你自然资源行政许可及行政复议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行初114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限于60天内到本院行政审判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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