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6590号
冼耀飞: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苏学涛、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古镇支行及你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1年10月18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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