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民申78号
中山市敏之电器有限公司、胡新良、胡龙华、陈玲玲:
本院受理佛山市佳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民申7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本案由本院提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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