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5203号
白加旭:
本院受理上诉人徐桂成与被上诉人吴中华、原审第三人白加旭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520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一、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0)粤2071民初10149号民事判决;二、准许被上诉人吴中华撤回起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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