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3516号
吴凡:
本院受理上诉人梁海山与被上诉人杨帆、原审被告黄升、范志红、张斌、原审第三人珠海逸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35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撤销一审判决;二、驳回杨帆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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