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20民终3534号
卢桂泉:
本院受理上诉人卢启辉与曹勇及你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按卢启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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