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民终4170号 曾毅: 本院受理上诉人吴祥元因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20民终4170号民事裁定书。裁决要点:准许上诉人吴祥元撤回上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八日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民终4170号 曾毅: 本院受理上诉人吴祥元因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20民终4170号民事裁定书。裁决要点:准许上诉人吴祥元撤回上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