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民初173号
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顺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中山市恒锐房地产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并定于2022年8月18日10:30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涉港澳台或涉外一方为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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