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民终5184号
中山市华尔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鑫隆昌模具有限公司与李绮华及你单位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2年08月29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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