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2)粤20民终4611号
何国基: 本院受理上诉人陈少龙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20民终46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撤销一审判决;二、何国基向陈少龙偿还借款本金70000元并支付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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