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2)粤20民终5163-5165号
叶淑珍: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威禾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与中山市锦利贸易有限公司、黄嘉珩、中山市石岐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杨景海及你请求确认债务人行为无效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2年08月29日14时45分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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