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20民终4316号
中山红馆歌舞娱乐有限公司:
上诉人阮学远与被上诉人中山市嘉鸿贸易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中山红馆歌舞娱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20民终43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74元,由阮学远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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