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20民初446号
郑子雄:
本院受理原告吴连助、吴文山诉你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原告上诉要点:请求依法改判中山市世光创建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市新中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连带赔偿吴连助、吴文山合作项目损失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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