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20民终6799号
中山市黄圃镇大雁村雁企第十经济合作社:
本院受理上诉人彭雄富与被上诉人黄志玲、中山市黄圃镇大雁村雁企第十经济合作社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20民终67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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