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我院不断完善各项便民措施,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在服务保障民生上坚定信念、牢记使命、创先争优,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实践中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倡导民和,探索调解工作新方法。一是倡导立案调解。充分利用立案窗口“第一时间接触当事人、第一时间了解案情”的优势,积极争取市编委的支持,于今年4月在两级法院专门设立调解工作办公室,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同时针对追索劳动报酬、婚姻家庭等案件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化解纠纷。二是积极开展诉前联调工作。先后与与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警支队、市妇联等单位签署相关工作细则并成立工作站,成立市二院诉前联调工作室,争取有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三是调解主体多元化。进一步深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它社会力量参与诉讼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它社会力量熟悉民情、反映民意的桥梁作用,以及运用社会日常生活经验化解矛盾纠纷的独特优势,实现理与法的结合、法与情相通、情与理相融。四是执行和解顺民意。执行局干警创新执行工作,从行动上不断提高执法办案、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水平,切实做到司法便民利民,受到群众的好评。5月8日上午,一起执行案件当事人双方共同来到市中级法院,合送一面“监督有力巧执行,耐心细致化干戈”的锦旗以表达对该院执行局解决陈年纠纷、化解矛盾积怨的感激之情。 二、畅通民意,拓展多角度信访解决渠道。一是实行接访流程管理。调解工作办公室负责来访登记,限期处理;对法官及工作人员违纪的案件,由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对上访老户和易引起矛盾激化及群体性事件的案件,由部门负责人、院领导亲自接访;对群众来信及上级单位的批办、督办件进行登记造册,及时反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合法的权益诉求。二是推行判后答疑制度,力促息诉罢访。主审法官接访说明审判程序与实体裁判的依据,释法明理,消除当事人的疑惑,促使其服判息诉。三是实行院长接待日、执行局长接待日制度,充分聆听人民群众和当事人的诉求。 三、促进民安,司法服务保障幸福和美中山。将审判执行、司法服务和法律宣传相结合。一是注重将矛盾排查贯穿庭审始终,做到庭审前及时了解当事人情况,庭内注意做疏导工作,庭外邀请相关部门和组织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及时防范和稳妥化解矛盾隐患或不稳定因素。二是积极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达20多次,排查、调处矛盾纠纷30余次。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派出素质高、作风硬、责任心强的法官挂职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参与维护校园治安稳定,扎实推进“送法进校园”工作,切实为建设幸福和美中山保驾护航。
(据市中院政治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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